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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攻才是真绝色
林响是个拥有黑粉无数的耽美作者,人称[雷妈]。整篇故事源自于一本他笔下的奇葩小说,关于这篇小说,网友是这般评价的:能如此集万千雷点于一身的作品,当今社会已不可多得。雷妈出品,绝无凡品。他甚至还清晰地记得网友们对他的祝福——真希望雷妈能穿到贱受身上被虐一顿之后正一正三观啊。当有一天小说里的人物空降到他的世界里——尼玛他的24岁难道就是为了给黑粉还愿的?! 第1章 林响是个纯GAY,刚过完24岁生日。 在过去的24年里,他喜欢过5个直男3个双性恋1个GAY。 5个直男是吃准了不可能,连告白都没有就失恋了。3个双性恋他也有暗示过,只可惜都在人家或喜欢上男人或喜欢上女人的时候也理所当然地失恋了。所幸在遇到其中唯一的那个GAY时两人迅速地发展到真爱,只可惜杯具的是,他俩注定不能是一对儿——尼玛两个纯0在一块儿能搞什么啊? 林响倒不是那种娘C的男人,他看上的那个GAY也不是。林响虽然喜欢男人,但对天天捏着兰花指说话细声细气的娘娘腔还是接受不能的,当初遇着那个纯GAY的时候就是看中了丫五大三粗的身材和粗犷的一张脸,俩人牵牵小手儿勾勾搭搭地就去开了房,等到做的时候就彻底破功了。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都流露出同一信息——上啊。 那之后当然没做成,不过林响倒是跟他成了能掏心掏肺的哥们。那男人叫陈源,某着名健身俱乐部的教练,脱了衣服一身的肌肉,真是可惜了那身材。
已完结
大着肚子奔小康
高博大学毕业以后工作不顺心不如意,还被总BOSS潜规则。他一气之下回老家包了两个山头,种田、种树、养马、喂羊,结果发现珠胎暗结......作者扫雷:这篇文的主要雷点有:1.生子,有读者曾经问过我公子寻欢你敢不生子么?我弱弱地打了一句,不敢!2.产乳,这个是在我文里第一次出现,第一次尝试。3.互攻,叶晨和季实宏互攻,但大叔受的时候要多一些,你们猜到了么?4.多CP,我那会儿说会有一对副CP的时候就有不少读者反对,嘛,其实吧!作者很喜欢多几对CP的写。 第1章 高博,把这份文案再重新拟一份给我。 望着桌子上那叠厚厚的文件,高博缓缓吐出一口气,看样子今天晚上又要加班到深夜了。 刚来华申的时候就听人说过,总BOSS不好侍候,而且沈家的人都不好惹,尤其是沈敬谦。表面上看上去是个谦谦君子,骨子里就是个黑社会。华申能从一个小公司做成国内属一属二的上市企业,绝对不是靠正经道路就能支撑起来的。 当然,这里面也有他弟弟沈敬言的一些功劳,但无疑,沈敬谦居功至伟。高博本来很庆幸自己能在华申应聘成功,而且作为总BOSS沈敬谦的助理,走出去倍儿有面子。当然,在进公司的前半年,他都是这么认为的。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沈敬谦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他一直觉得沈敬谦是个喜怒不行于色,哀乐不表于行的人。但在他面前,沈敬谦好像越来越容易发脾气。最近更是越发的变本加利,只要稍不如意,就会给他增加一大堆的工作。每天加班的时间不低于五小时,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崩溃的。如果不是看在薪水和加班费都颇为可观的份上,他绝对不会再任由他压榨下去。
连载中
撸主卖得一手好萌
一个叫路竹的男人死掉了,他的灵魂依附在一只外星小兽身上,小兽品种为萌兽,需吸收他人宠爱值才能进化成人,SO,路竹在卖萌之路上狂奔而去。一开始:凸!撸主才不会卖萌呢,讨厌~后来:撸主已经在用生命来卖萌,好累,感觉不会爱了。 第一章 路竹躲在床脚下,看着在屋中穿梭的叔叔婶婶,心情委实复杂。 只听叔叔道:银行卡找到没有? 婶婶回:找到了,在床柜里,也不晓得里面有几分钱。 叔叔又道:看下还有什么东西? 翻遍了所有柜子后,婶婶没好气道:没有了,这死穷鬼,家里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白瞎了老娘几千块钱买棺材。 路竹的叔叔婶婶又是好一顿翻,最终除了那张银行卡外,也只拿走了一部半新的手机,以及一台电脑,对于这台电脑,两人还发生了争执,路竹的叔叔说:这电脑就不要了吧,就是这电脑把路竹害了的,这东西不吉利,拿回去做什么? 没事,我们不用也可以卖出去的,也值点钱诺。最终婶婶拍板,带走了这台电脑。 若不是屋里家具都是出租房自带的,恐怕两人也会全部搬走,至于路竹的衣服,两人倒是没要,路竹的婶婶对这个还是挺讲究的,衣服再好,穿的人已经死了,还是个短命鬼,这衣服,她可不敢拿去穿,指不定就克了谁,到时候就是一身骚了。
已完结
我不是死了么
小受跟小攻青梅竹马,但因为炮灰攻把小受洗脑,最后小受跟炮灰攻在一起了。谁知道好景不长,炮灰攻出轨,小受出一场车祸,患上了一种以为自己是鬼的精神病。这可把阔别两年的小攻乐坏了,这回他终于得手了,过上了圈养‘鬼’的日子。 第一章:车祸 季姚将手搭在方向盘上,拨通了段修平的电话。 今晚要一起吃饭么.. 我还有个病人,要加班,你自己吃吧。 哦,那要给你留饭么 电话那头已经是嘟嘟的忙音。 季姚挂断电话,熄了火,抬眼望着车窗外的霓虹灯牌。 希尔顿酒店,比当初跟自己开房的廉价小旅店好太多了。 因为段修平是学医,为人又特别爱干净,刚在一起的时候季姚还住单位宿舍,每回都是傻兮兮的自带床单,生怕脏了段修平的身体,结果就是自己被操的腿脚发软,回去还得蹲地上吭哧吭哧的洗床单。 现在看来,当初自己怎么不拿床单直接将这人渣闷死在床上呢。 话说段修平跟季姚是发小,从小学就在同一个学校上学,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段修平抱个足球一脸汗的过来,羞涩的拍了拍季姚的肩膀,问他是哪个班级的女同学,结果季姚当时就恼了,找个砖头直接糊段修平脸上,俩人就当着好几十名同学面前厮打的轰轰烈烈,还误伤好几名无辜前来围观的小同学,最后给纪委老师惩罚,在走廊里站了一节课。 而且那纪检老师也够缺德的,非要俩人抱着站,跟哥俩好似的,又怕两人不照着办,时不时出来瞅一眼,要是见两人抱的不紧,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教育。
已完结
我的老师
曲苍茫成为了元兴中学高二(三)班的班主任,不过这个班的学生,似乎比他特殊的体质更加诡异! 第一章 刚下过小雨,天还有些灰蒙蒙的。经过一番细腻滋润的小巷子潮气很重,现在又刚好是初秋时节,晨间更显凉意十足,仿佛直渗骨髓,令许多走过这里的人都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紧紧合拢上了外套。 比起身边擦过的一个穿着厚风衣的公文包哥们,曲苍茫那被T恤衫包裹着的小身板就略显单薄了。 不过他倒是不觉得冷,脸色红润,嘴角翘得老高,手里紧紧捏着一张纸,手心还特别没出息的冒了点虚汗。 这张纸,便是昨天拿到手的元兴中学入职通知书,被他蹂躏一路,根本不成形状了。 抬脚踹开了正准备顺着他裤管向上攀爬的小朋友,曲苍茫斜眼瞥了一眼,收敛了些笑容,不过漂亮的大眼睛中波光闪烁,还是不难看出他的高涨心情。 我说啊,别得寸进尺了。曲苍茫停住脚步,在对方又抓住他裤腿爬的时候开口道。 半晌,下面才传来一声低低的回应,噢。 就见一个穿着灰色长款毛衫的小男孩儿挠了挠头,有些闷闷的退开了几步,一头扎进了右侧的墙壁中没了踪影。
已完结
重生之深度诱入
直到左以渊为他而死后,楚璟才知道,左以渊心底一直藏着的那个人竟然就是他楚四少。左以渊爱他?似乎是这样。但所谓的爱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楚四少却是至死都没能弄明白。重活一世,楚璟发现时光倒退到了自己的十七岁,于是 第一章:重生 楚璟不知道自己盯着那面镜子究竟看了多久。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钟头?亦或更长时间。 自从坐上楚家第一把交椅之后,这种无意义却浪费生命的事,他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楚璟带着些自嘲的意味如此想着,但却依旧无法将自己的视线从镜中的那个少年身上移开。 真是个好看的孩子。修眉,凤眸,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楚璟伸出右手,将食指轻抵在镜面上,漫不经心地勾勒着镜中少年熟悉却又无端让他觉得陌生的面部线条。这么青涩的一张脸,是自己十七还是十八岁的时候? 楚璟歪了歪头,很认真地回忆起来。不过,既然还没有被接入楚家的话楚璟扫了一眼自己现在的屋子。哦,那就应该还不到十八岁。那么,应该是十七? 楚璟懒洋洋地收回了手,眯着眼再一次地打量着镜中自己那张应该属于少年时期的脸,许久,像是终于忍受不住一般,低低地笑出了声。 十七岁。嗯,十七岁。真是个美好的年纪。楚璟的笑声从低哑逐渐变得尖锐。透过镜子,楚璟可以看见自己现在那双几乎滴血的眼,还有那副笑得无法自已甚至近似于癫狂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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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职悍狼(重生)
一位特种兵重生到古代---他是受。受第一次遇到攻(狼型)觉得攻很好很强大,然后就天天想着把攻圈养起来,后来有一次终于让他逮到了落单的攻君,想凭借武力将其制服,结果被攻误以为是求爱的动作,然后攻就同意了orz,受带着攻一块儿在古代打仗,从卖饭的小兵成为大将军的养成文 第一章 沈军明是一名特种兵,却在一次野外集训的时候遇到了一点意外,这意外,改变了他一生、甚至是下一生的命运。 沈军明模糊的记得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雨下的阴邪。夏天的丛林里非常潮湿,这雨就像是火上浇油一样,让人觉得喘不过气来。沈军明狠狠地深呼吸,四面看看,没有什么人,于是尽量直起身体,准备在附近找一点吃的。他已经这样不休不眠的走了四十公里路,在雨林里走一步都觉得艰难,现在体力更是完全到达了极限,能醒着完全靠意志支撑,再不找一点吃的恐怕就不可能继续坚持了。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他必须尽早找一个安全的地方。 沈军明被丛林里的蚊子叮的半死,手都肿的没办法持枪。突然听到旁边有隐隐的水声,不由得松了口气。有水就有吃的,总算是饿不死了。 沈军明扒开一片草丛,一下子跳到水里,将还趴在身上的虫子冲走,然后清洗已经溃烂的伤口,累得手指都在颤抖,整个人全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下,突然看到旁边跳走一只蛙。那蛙通体紫黑,乍眼一看就像是一条鱼飞了过去一样。沈军明条件反射地将它抓在手里,然后骤然感觉到手上黏滑的触感,还有蛙身上大大小小的凸起,顿时愣住了,浑身僵硬,想:沈军明你这个傻逼!有毒怎么办?!
已完结
重生之无法逃离
这是一个强买强卖的故事,高干子弟霸道渣攻VS冷清淡漠高知受,一句话:要么爱,要么死!据说,主角都需要有一个悲惨的童年才能惹人疼,乔小翊就是这么一个让人心疼却又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小破孩,阿白阿白你别气,小翊可以对谁都不好,唯独舍不得对你不好 第一章:重生   祁筠做梦也没想过自己会有参加自己葬礼的那么一天,或者,这世上确实没有人会发生这么戏剧性的一幕,这感觉,相当的复杂。 祁筠确实是死了,死得干干净净,从十几层的高楼掉下来,连脑浆都迸了出来,决计是没有活的可能,可同时祁筠还是活着,变成了宋白真真实实的活在这个世上。 对于自己死而复生这件事祁筠没有多大的感想,他不知道自己是庆幸还是遗憾,就像当时从楼上掉下去的几秒里面,他亦是不悲不喜。 祁筠远远的观望着,他并不过去,看着进进出出的人,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一脸沉重的进去,再满脸悲伤的出来,没离多远,便又开始和身边的人谈笑风生。 人就是这样,我们不能奢求一个与自己关系并不密切的人会为因为你而喜怒哀乐,这世上落井下石的事并不少见,而仅仅因为一个死人就把自己搞得生无可恋,那是可笑的。 一辆黑色的宾利吱的一声猛的停在了灵堂的院子前,众人一声惊呼,就见车门被拍开一样,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走了两步,整个人啪的就摔到了地上,这下子吓坏了四周的人,就看到车子后面跑出俩人,急匆匆的将他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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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那个怪!
郑威是一名特工,在某个特殊的机缘中,进入了这个游戏,成为了一名渣渣怪。从此,他开始了被玩家杀,被怪杀,被GM清洗的苦逼生活。在面对那个每次把自己杀的渣都不剩,杀完之后还把自己浑身衣服扒掉,连内裤都不放过的初级玩家面前,郑威发誓,一定要成为一个最牛B的怪! 第一章:黑心商人 宇宙中,最奸诈,最坑爹,最无诚信的商人,出现在这片土地上。 这名商人的名字叫做川月,他曾经干过很多天理不容的事情,且丝毫不知道悔改。 他的战绩有: 成功的将葵瓜子当作宇宙第一美人的精子兜售给一个可怜的虫族。 成功的用一根棒棒糖收买了一名拥有特异功能的小弟。 成功的用一颗玻璃珠买下了宇宙第一名画,转手又以上亿倍的价格,卖给了某位富商。 用一枚普通的铁钉,买到了一艘宇宙飞船。 把一个随地可见的石头,卖出了两百万宇宙币的惊天高价。 即便是他这样的劣迹斑斑,声名狼藉的商人,却还是有人愿意和他做生意,所以,他的生意一直以来非常好。
已完结
代孕夫
王殷成六年前为了给自己的爱人还债,为别人代孕生下一个孩子。六年后他为了工作只身飞往H市的时候,意外在机场遇到了曾经的恋人,那个男人如今不但活得风光滋润,还有一个高富帅总裁男友。然而让王殷成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冷漠总裁六岁的儿子,竟与自己有七分神似。总之这是一个:小包子找爸爸+前渣攻踹了总裁男友想吃回头草+总裁恋上代孕夫的狗血故事! 第一章 王殷成下飞机之后拿出手机,给老刘打了一个电话,电话接通后,那头的人长长出了一口气:谢天谢地,你没有半路上跑掉也没有出飞机事故,终于到了! 王殷成的行李只有一个手提电脑,到了,放心好了,答应了你就不会半路逃跑的。 老刘在那头大喊:你要敢放我鸽子,老子剁了你!! 王殷成轻笑,顺着出站人流的方向往外走。 这是他抵达H市的第一天,阳光明媚空气温热,带着典型江南味道的芬芳。老刘说安排了人来接他,也给他暂时安排了住处,表现得格外殷勤和恳切,生怕王殷成到了之后又后悔。 老刘是H市地方财经报纸的主编,以前和王殷成一个学校,王殷成上大三的时候老刘已经研究生毕业了,两人跟着的是同一个老师,在专业方面又志同道合,所以关系格外亲厚。
已完结
重生之苏洛的傲娇生活
苏洛以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权财两得。苏洛以为,这个世界上最高兴的事情,是一死百了。苏洛在临死前才明白,原来他后来的一无所有、遭人鄙弃,甚至狼狈的惨死,那是有心人在很久前,就设下的陷阱。苏洛重生了,在失去一切之后,他重生回到了八年前 第1章 阴霾的天空下,几辆豪车超速行驶着。 咻的几声,在一家尚未营业的酒吧门前停下。车门打开,从车上跳下几个青年,个个穿着名牌,看起来家里有几个钱。 几个人来到最后一辆车前,那原本骄傲的脸上,顿时堆满了献媚,其中一个青年打开车门:苏少,到了。 从车上伸出一只脚,那皮靴擦的闪亮,接着那人钻出了车外,脸型虽然很青涩,却长的十分漂亮。最普通的黑色衬衣,一条浅白色的牛仔裤,配上那黑色的皮靴。只有172公分的清瘦个子,却是贵气很足。 人抓到了?低柔的声音听起来华丽又亲切。 苏少吩咐的事情,哪敢怠慢。那开门的青年笑引着苏少走进酒吧。 苏少名叫苏洛。 如果有人问,N城最金贵的人是谁?当然是百年望族的苏家少爷,苏洛。苏家的起源很多人都忘记了,可是苏家百年来的辉煌和鼎盛,N城无人不知。从政界到商界,苏家几乎控制了三分之一个N城。 苏家家族庞大,别说旁支子辈和孙辈多,就连本家子孙辈人也不少。然偏偏,苏洛最得宠。这其中,不无理由。
已完结
位面孕夫的美满生活
重生即怀孕,还不晓得搞大自己肚子的渣男到底是谁的秦唯一表示很憋屈。无意中得到超级位面交易器一个,一心只想发家致富,过上悠然惬意的美满生活。什么,孩子他爹找上门来了?老子是大款,哼,麻烦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第一章:重生即怀孕 宇宙历118年,华宇星球琰穹帝国所属的艾罗星球通过男性生子技术法案。同年,此法案推广到琰穹帝国下辖其他各大星球,引起轩然大波。 宇宙历120年,艾罗星球颁布《男性生殖系统微创改造法法规》试行方案。 宇宙历122年,艾罗星球首例男性生子个案产生,第一名敢于吃螃蟹的大胆男性罗林,成功怀孕生子,经过10月怀胎孕育出一名健康的男婴,从此他和宝宝的名字被记录在艾罗星球国文教科书中。 宇宙历125年,琰穹帝国主星球的第一例男性生子个案产生。 艾罗星球,克劳迪亚医院的急诊室内,一名面色惊惶的男子忽然推开人群,光着脚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跑了出来。 喂,你已经怀孕两个月了!别跑,你别跑!他身后的护士紧张地大喊,想要阻止他。 周围的人群纷纷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怎么有这么不小心的孕夫,怀孕了还到处乱跑?他的家人呢,他的伴侣呢?
连载中
妖孽来袭
他们一个是混迹于黑白两道的少爷,拥有着妖孽般的容颜,上扬的凤眼不经意间便鼓惑了众人。一个是勤勤恳恳的小警察,有着一腔为人民服务的热血,对生活认真而单纯。这两个不同类的人华丽丽的撞上了,本是无聊拿对方来打发时间,但最后却在不经意间动了不该动的情丝,妖孽如他,会如何决择? 注:本文是《宠你就好》的姐妹文。 第1章:我们好好谈 天心医院是家私立医院,但口碑很好,在这F市里很有名气。而这医院的院长更是众人茶余饭后的论点,而结论无非是这院长很多金,很年轻,很英俊,而最重要的当然是他的医术真的很高超,是医界的天才。 而这位在别人眼中如天才般存在的陆霖,此刻正一脸郁闷的看着门口。 刚刚从这里走出去的两个人一个是自己的好友商以政,而另一个则是陌生的,但却足够吸引人的眼球,漂亮得非凡人般存在的一个男孩子。本来还在想着自己的这个好友今儿是怎么了,竟然到医院里来找自己,结果竟然是为了给那个漂亮得不似凡人的男孩子包扎那护士就能解决的小伤口,真是有够侮辱人的。 不过,能让自己见识到这个在外人眼中如冰山王子般存在的好友能如此关心别人,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收获。那个叫小聪的男孩子也很不错,能得到商这样的关心爱护,看来也不简单呢!正好,最近没什么事做,拿这个来玩玩也是不错的。
已完结
[未来]哥,让我抱大腿吧!
哥莫名其妙的被卡车给撞死了!但哥又华丽丽的重生了!哥重生进了起X文里!但男主角是哥的大哥!嗯,好不容易接受了这个设定,突然发现哥的属性是任性、自私、懦弱外加身患绝症!等等,大哥,大腿给抱一下呗,哥真的不想死,嘤嘤嘤 第一章 清晨的阳光分外清新,微风拂过,将初春的气息带入人间。 树梢下,一名黑发男孩安静的沉睡着。细碎柔软的黑发,精致可爱的面容,略显苍白的脸颊都让人忍不住对男孩心生喜爱。 不知过了多久,黑发男孩平静的面容渐渐扭曲,猛然间他睁开了清澈的红眸。眼眸深处,是无法掩饰的害怕。黑发男孩一边喘息着,一边皱眉打量着四周。 空中悬浮着的光屏,悬浮车略过的光道,行色各异的人们和自己周围的绿林。绿林被一层浅淡的光笼罩,外面的钢铁森林似乎全然被隔绝开来。男孩所处之地的静谧与外面的喧哗让他忍不住心里一紧,眼神满是惊恐。 这里这里是哪? 迷惑与害怕漫延至男孩的全身,他简直没办法相信眼前的一切。他记得自己明明是在上学的路上,为什么一眨眼就到了这里?
连载中
总裁酷帅狂霸拽
刘小年是个专攻萝莉市场的总裁文写手,有游戏有稿费,还有厨艺超群的好邻居,日子过得平静而又美好。谁知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真正的总裁。从此生活与小说接轨,开始变得狗血倾盆!还是俗话说的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编辑推荐:这是一篇整体气氛欢脱的现代都市文,作者文笔简练轻快,人物对话幽默搞笑,立体丰满的主角性格,更为贴近生活,从而引起读者的共鸣。 第1章:这婆娘硬是要得! 刘小年是个专职网络写手,本来是在某站为广大宅男写玄幻,后来网站整顿关闭,刘小年迫于生计,只好换了个笔名,暂时驻扎在了某萝莉文学网。 萝莉们显然对玄幻不会感兴趣,为了保证收益能养活自己,刘小年只好忍辱负重,开始潜心研究该网站的排行榜红文——《冰山校草和乖乖校花》《冷血7岁小千金》《董事长的温柔娇妻》等等! 一周之后,刘小年开了自己的第一篇萝莉文——《总裁酷帅狂霸拽》,并且顺利签约。 资深女编辑在邮件里再三嘱咐,情节要尽量狗血,最好第一章就产生剧烈冲突,小三必不可少,情敌不可或缺,男主的母亲必须恶毒,最好还能有个阴险的富家财团千金做未婚妻,对女主虐身又虐心总之怎么雷怎么来! 刘小年战战兢兢,按照编辑的意思,在接下来的章节里让千金未婚妻找来黑社会,绑架了柔弱的草根女主。 然后下一章怎么办?刘小年在QQ上问,我是不是应该让男主带人冲进去,把人救出来? 当然不行!编辑断然拒绝,这情节太俗套了,我们要让男主易容成保镖,混进去把女主救出来,然后中途被人发现,逃亡的路上,不慎掉下了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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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为上
妻为上,社稷次之,夫为轻。戎马一生,战功赫赫,最终落得鸟尽弓藏;宠妾灭妻,枉为良人,最后对他不离不弃的,只有这个他冷落了十几年的男妻!重生一次,景韶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过,当抱着枕头站在房门外望天的时候,景韶握拳,本王一定要重振夫纲! 读者推荐:相当不错的古风耽美文,值得一看。 第一章:绝境与重生 宏正二十四年,冬,似乎比往年要寒冷,已经连下了几场雪,这一日才稍稍停住。 京外三十里的小道上,一匹黑马驮着两个人飞奔而过,马蹄扬起地面的积雪,待两人走远才缓缓下落。 王爷,马驮着两人跑不了多远放臣下来坐在后面的人声音有些微弱,语调却是温润如常。 不行,你伤这么重,把你扔雪地里,一时三刻就会死!景韶抹了一把脸上的冰碴子,夹紧马肚子继续奔驰。刚刚从牢里出来就意识到来放他的这群人不对,若是压他去蜀地,好歹也该给重伤的王妃医治一下,二话不说就赶着他们走。若不是他杀了一名尉官抢了马匹,怕是刚出了京城就身首异处了。 我这身体已经不行了,早晚都是死,你快放我下来!身后的人有些急了,这马匹并不是什么名驹,驮两个人飞奔这么久,已经开始急喘了,再这样下去,恐怕两个人都活不成。 不,要死一起死!景韶迎着寒风大声说道,这人是他明媒正娶的王妃,被他宠妾灭妻冷落了十几年,到头来陪着他坐大牢、替他当刀子的,却只有这个他怨恨了十几年的男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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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扑倒妖孽爹爹
莫名其妙穿越也就算了,为什么一醒过来就家破人亡?!家破人亡也算了,为什么被爱到处捡东西的妖孽王爷捡到当儿子?!这也就算了,为什么越看王爷越觉得心向往之!直变弯也就算了,为什么表白被拒?!为什么半路插腿的障碍那么多?!江逸扬的穿越日子过得真不舒心,从假天真到真腹黑,妖孽王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啊扶额。 本文1V1,腹黑年下攻VS妖孽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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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月明
重阳:我的江山,不过是为换你的身心。明月:如此的情深,若这便是你的爱,我又如何能不接受?病弱公子明月等待有缘人却遇上嗜血帝王重阳,是缘分还是巧合。金戈铁马,携手疆场,孰言江山与美人不可兼得?看帝王如何拥明月在怀,指点江山。 第一章:仙人指路 大秦嘉华三十二年二月,春风绿柳,远处斜阳衰草,似有细雨迎面,正值草长莺飞时节。 夕阳古道,落日楼头,一白衣少年持箫迎风独立。箫声若空谷幽泉,声声空灵俊秀,虽悠扬婉转却隐有冰寒之气。箫声透过晚风穿越荒野,似母亲的双手安抚着归巢暮鸟。 少年雪白的衣衫随风轻扬,清逸飘洒。夕阳的余晖洒在他周身,笼上淡淡的金色光环。那神态似极神仙妃子,恍惚间似要涅槃乘风化去。 远处,一支队形严谨的人策马而来。 遥闻箫声,为首的暗红色衣裳的华服少年不禁站在远处停马倾听,追寻箫声源头,蓦然看到落日楼头清新素雅的白衣飘舞。 远远看到那不真切的朝思暮想的背影,那华服少年先是一愣,后而红衣一震,似沸腾的血气在天空腾翔,在离楼百米处飞身上楼,而身边几位高手也紧跟而去。 此曲名曰《倦鸟还》,曲子虽为人间常见,但箫声声声空灵,仿若空谷幽泉,入耳潺潺,仿若抚入内心最深处,让人顿感心神俱宁。这不是重阳第一次听到这曲子,但如此不经意的相逢却让他欣喜若狂。
连载中
佣兵狂妃
轩辕启,是二十一世纪令人闻风丧胆的第一雇佣兵,一朝穿越,竟变成异世大陆朱雀国闻名天下的软脚双性人,武功、魔法,什么都不会,还要被迫‘嫁’给皇帝,看嗜血佣兵如何强势的进入众人眼帘,如何在这个以武为尊,充斥玄幻魔法的世界混得风生水起,无敌轻狂! 第1章:嗜血佣兵 雇佣兵,嗜血,残暴,认钱不认人,只要你给得起钱,他就能将命卖给你,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最玩命的一群人,有雇佣兵出现的地方,伴随着的永远是死亡和痛苦。 轩辕启,作为世界第一佣兵团,以斯列蝠翼佣兵团唯一一个东方人,他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没有一般雇佣兵那种像肌肉先生一样强壮的体魄,满脸横肉,相反的,他长得很俊,一种偏向于柔美的俊,一百八十几公分的身高,完美的倒三角身材,平时的气质看起来也像是优雅的贵族,但只要知道他名字的人就知道,他,是恶魔的化身。 Fuck,看来这次他们是真的想要老子的命了 一边吐出一句跟他俊美长相完全不搭扎的秽语,轩辕启的身形一边快速的在丛林中移动,这次他接了个刺杀中东恐怖分子首脑的任务,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能完成,想不到,在杀了雇主指定的人,准备撤退的时候,隐身的地方却暴露,数以千计的人开始在这浓密的丛林里追杀他。
已完结
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正如惺园退士所说,它摹绘世故人情,真如铸鼎象物,魃魅魍魉,毕现尺幅;而复以数贤人砥柱中流,振兴世教。其写君子也,如睹道貌,如闻格言;其写小人也,窥其肺腑,描其声态,画图所不能到者,笔乃足以达之。卧闹草堂刻本评说: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由此可见,《儒林外史》以生动形象的笔墨,逼真地反映了社会。正因为如此,考据家们曾经把书中的人物一一与历史上真人真事相比照,推断出书中人物的艺术原形。还有人特地跑到茶馆中去体验现实,名之为温习《儒林外史》。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了《儒林外史》的成功与伟大。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朝康、乾年间名人吴敬梓。吴敬梓(1701一1754),字敏轩,一字粒民,晚号文木老人,安徽全椒人。他出身于历代显宦之家,十八岁中秀才,乾隆元年(1735)安徽巡抚荐应博学鸿词,他托病不就。生平除著有《儒林外史》外,尚有《文木山房集》。《儒林外史》所表现的正是吴敬梓亲身所历所闻,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