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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玉(gl)
林菀被绑架了,绑架她的是个胆大包天的女贼。 更多小说请收藏:www.xiaoshuo.uk
已完结
逆袭
女:当初我离开你,并不是因为我势利眼。 男:我知道。 女:他不爱我,我已经和他分手了。 男:我知道。 女:你知道?原来你还是这么关心我。 男:因为他已经和我在一起了。 这是一个穷吊丝逆袭成为高富帅并抢走前任女友的现任男友的故事,欢乐多多,精彩连连。 第一章:咱俩分手吧 你找个阴凉的地儿待着,我这就来接你! 吴其穹撂下手机,用搌布擦擦手,美不滋的到里屋换衣服。 来了?吴妈追到里屋问。 吴其穹一边用那双糙皮厚手往下撸着被汗粘在身上的背心,一边用那双圆鼓隆冬的大眼珠子瞧着他妈,脸上敛不住的笑模样。 来了。 今儿是吴其穹的女朋友第一次见他父母。 烈日当空,知了被晒得扯着嗓子干嚎,吴其穹家门口不远就有个大垃圾桶,一到这个月份,散发出的腐臭味儿能飘到各家各户的厨房里。吴其穹从垃圾桶旁边走过,脚底下粘了一个雪糕袋儿,鞋底儿在地上狠狠一跺,再使劲这么一蹭,成百上千的苍蝇一哄而散。 岳悦就站在胡同口,一脸的焦躁和不耐烦。 瞧着吴其穹往这边走,岳悦心里没来由的起腻。也不知是看到了他肚子上颤悠的那层膘儿,还是看到了他头顶上支棱的那两撮毛,或者是看到了他被油烟子熏得腻了姑拽的脸蛋子 走吧,饭都快熟了。吴其穹拉起岳悦的手。 岳悦突然甩开,脸埋在树荫里,一双桃花眼凉飕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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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罐头
人人都说江淼运气好。?花样很多的纸老虎姐姐 x 成长系的聪明狗子(1V1,双非处,三岁年龄差)更多小说请收藏:www.po-18.com
已完结
重生之不做炮灰
顾叶凡身为T市最大跨国企业顾氏的大公子,外形条件又实在是得天独厚,名副其实就是人们口中的高富帅,天之骄子。但事实上,他在自己最在意的人面前,却从来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炮灰。直到他死之前,他都还是一个炮灰。 顾叶凡是被人在刹车上做了手脚才导致出车祸的,整辆车子翻了几转,直接撞上一旁的大树,他当场死亡。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他想起了之前接到霍雷泽的电话,终于明白了他说的那句开车小心点是什么意思。 顾叶凡爱霍雷泽,这在T市里是公开的秘密,但是霍雷泽却为了顾家的一个私生子顾廷而处处跟顾叶凡作对,因为霍雷泽爱的人是顾廷。为了能够让顾廷这个私生子顺顺利利当上顾家继承人,霍雷泽可是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但是在顾叶凡以为自己已经死掉的时候,上天却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他重生回到了十一年前,顾廷刚刚来到顾家认祖归宗的时候,也是他跟顾廷认识霍雷泽的时候。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自己继续那悲惨的炮灰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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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好孕
20岁之前,林彦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虽然老天没有给他幸福的人生、健康的身体,但是有慈爱的养母、疼惜他的大哥。可惜,一切的美梦都破碎在那个令他痛不欲生的夜晚。亲人的背叛,大哥的狠心,一下子就把他推入地狱,只有两个因罪孽而生的孩子给了他生活下去的勇气。可是某一天,那个糟践了他的男人找到他,带走了他的孩子,顺便也牵走了他。男人霸道,不许用罪孽来形容他们的开始,他说那是缘分 第一章:擦肩而过的缘分 五年前,林彦伤痕累累的孤身一人离开G市,心里发誓一万遍这辈子都不会再踏入这块土地一步。五年后,他火急火燎的带着他家一对吃货奔了回来,片刻不停。有谁能告诉他,这世界究竟是有多坑爹! 去看看你姐是不是掉厕所了。林彦看了看表,很好,这次能赖厕所赖十分钟,完全不顾她爹怀着一颗多么焦急的心。每次都能掐着点出幺蛾子,林千羽,你给我等着,回去就收拾你!林彦看着女厕进进出出的女性同胞,就是没他家女王陛下的身影。咬咬牙,他这次真的很急。 大林子,你很急?被自家老爹吩咐的林千翼眨巴着他那圆溜溜的大眼睛,很是天真无邪。 林彦转头看了他一眼,嘴一撇,豆包,卖萌可耻! 林豆包小朋友完全无视他家大林子对他可爱的羡慕嫉妒,很是体贴的指着男厕对他老爹笑,大林子,你很急的话,我可以一个人在这等你的。 林彦后脑勺的血压直线上升,他这儿女债得欠多少年啊?! 林豆包今天穿了他最喜爱的小西服,骚包到不行,对着往来厕所的各位女性各种卖笑,惹得母性泛滥的女同志们惊叹不已。这小孩太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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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纨绔子弟
一场车祸让叶全重生回到了二十年以前,于是,他得到一切又失去一切,再次回到十五岁,让一切重新开始! 第一章:重生二十年前 黑色的梅赛德斯跑车像一头凶猛的猎豹呼啸而来,被大人照看不周的孩子冲向了马路中央,叶全的手才刚刚把孩子推开,身体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巨大的冲击力震得身体仿佛在瞬间支离破碎。 这个过程或许很快,可叶全却觉得很慢很慢,人在死之前时间变得凝滞了起来,生前的一幕幕如同跑马灯一样飞速的在眼前划过。 他的人生,定格在了三十五岁。 叶子,叶子你可醒了,我是妈妈啊,你快睁开眼睛看看我,我的宝贝儿子,呜呜呜。耳边是深藏在心里那久远而又熟悉的女人声音,叶全记得这个声音,是他的妈妈。 这是梦?还是临死前的回忆? 刹那间,一股真实的疼痛感涌入到了他的身体里,刺激得他的神经都像皮筋一样拉扯了起来,叶全瞬间疼得咧起了嘴,他好像听到了自己的声音:额 的的确确的,他自己的声音。 他明明是三十五岁,在路上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冲向了马路中央本能的冲过去把孩子推开,然后他就被一辆黑色的梅赛德斯跑车给撞了,当时疼得他身体就跟碎了一样,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 可为什么,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早就去世的爸爸和已经出国的妈妈?
已完结
干爹养成系统
重生后带着系统,天大的好事啊!不过,为什么别人的系统都是养成大富翁、大帅哥,而他的却是个坑爹的干爹养成系统? 第一章:富家子的幸福生活 沈辰,沈家小少爷,上头有两位哥哥一位姐姐,还都是同父同母的,不得不说他妈还是十分能生的。 沈辰的母亲出身并不算太好,家里只是开了一家裁缝店罢了,在沈家的面前,那估计就是贫民,可爱情从来都是没有理由的,当时的沈家大少爷,也就是沈辰他爹就是看上了这个小家碧玉,不顾家人的反对愣是娶进了家门。 沈母嫁进沈家的时候,多少人等着看笑话,结果这位小家碧玉第二年就给沈家添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弄得原本立场还算坚定的公公婆婆立刻倒向了孙子这边,子嗣从来都是利器,沈母就是靠着这双儿子在沈家站稳了脚。 沈家的主母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尤其是沈父年轻英俊,就算是他自己没有花花心思,多少少男少女也前仆后继着呢,这一点不得不说沈夫人手段高明,将自己的老公笼络的服服帖帖的,虽然不能说对婚姻绝无二心,但也从未让外面的野花碍着家中妻儿的眼睛。 随着沈母再一次生下大小姐和三少爷,谁都知道,除非她自己犯了混做出无可挽回的事情,沈家主母的地位是绝不会改变了。君不见那双被沈家老俩口养在身边的双胞胎儿子,聪慧异常,早就开始接触家族事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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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不要你负责!
夜店寻欢,一夜风流之后发现肚里多了个种;思前想后,决定去找孩子他爸负责;时运不济,被拉去堕胎竟连小命也搭上;再次醒来,重生回那晚刚承欢于渣男身下!为了避免命运再一次转向悲催的航道,苏子扬决定,这一世,他要自己带大孩子!可是,凌展翼你肿么回事!别来烦老子!老子跟你不过是一夜露水夫夫,大家风流快活就够了!老子不要你负责! 第一章:我怀孕了 我怀孕了。苏子扬穿着宽松的运动衣,一手扶腰一手张开,拦在了凌展翼的面前。 正值下班高峰期,凌氏企业大厦的楼下,来来往往的员工很多,凌展翼眯了眯眼,不悦地打量着眼前的年轻男人,目露危险。 三个月前,他的确去过夜店,还跟眼前这个名叫苏子扬的男人一拍即合,开了房滚了床单,两人都玩得很尽兴。可是之后就如同所有一夜情的人一样,他们俩各归各路,再无瓜葛。 谁料前几天苏子扬不知从哪里弄到自己的电话号码,天天打电话过来说他怀孕了,要自己负责。 凌展翼根本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里,男人怀孕,骗鬼啊?!鬼都不信! 想要缠着自己要封口费也不找个像样的理由! 这两天苏子扬没有打电话过来了,他以为这个家伙终于想通了,哪知今天刚出公司就被堵了个正着! 视线掠过那男人的腹部,凌展翼嗤笑一声:几个月了? 三个月了。苏子扬挠挠脸颊,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其实我本来不想来找你,可是这孩子毕竟是你的种,我没有权利决定他的生死,如果你确定不想要这孩子,就陪我去医院把他打掉。如果你想要,我跟孩子的生活费就得劳烦你出了,我一个怀孕的人总不好再出来打工吧?不过你放心,等孩子生下来,我自动消失,绝不缠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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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勿重蹈
他为了皇兄付出了一切,不惜雌伏于他人身下,到最后他是怎么对他的?亲手掏走他的心脏,只为了救活他最宠爱的妃子!何其可笑!他这一生受人嘲笑、唾骂,半世受人欺辱,一副身躯污浊不堪!只愿永世不入帝王家,甘做鸟禽平凡一世人!腹黑攻X平凡受! 前序 十五六位太医聚集到一所宫殿。 从宫殿上金雕的凤凰咛唱和屋里摆放的精致玉器,人们就可以想象这个宫殿的主人是多受宠。 一名老迈的御医走上前,双膝跪地,额头点地,恭敬的说道:皇上,嫣妃娘娘心疾不能再拖了,必须马上换心。否则不敢再说下去了。这不说皇上心里也应该清楚吧?皇帝眉头微皱,嘴角抿起,看不出神色。过了好一会,老太医觉得腿已经僵硬,皇帝才慢慢开口道:朕明白了。说完了就往外走。 恭送陛下。 待不见皇帝身影后,老太医才起身,让诸位太医退去之后,缓缓拨开一角帘幔,说道:娘娘,皇上已离开,娘娘请宽心。 恩,有劳李太医了。咳~咳~帘幔中的女子被病魔折磨,发丝随意的垂落下来,覆盖了她半边肤色略显苍白的鹅蛋脸,唇色泛起死白的颜色,白细的手腕好似只有一层肌肤包裹住,瘦若无骨,但依稀可以从她精致的五官看出是个绝妙佳人。 这次,本宫必让他死!谁肖想她的皇上,谁就得死!嫣妃双手握拳,心里暗道。 靠北方向宫殿的一处竹叶飘飘,尽显萧条。 与刚刚飞阁流丹的楼宇和着相比起来,这里就像是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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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上瘾了?
有一种人,就像毒品。沾了一口,此生难戒。 第一章:我妈要结婚了! 爸,我妈要结婚了。 祝你妈新婚快乐! 白洛因一个激灵醒了过来,耳根子后面、脖子上全都是汗,暑伏天气还没过,每天早上都是被热醒的。他用手随便胡噜了一下,手心都滴答着汗珠子,一大早就让人冒火。 拖着两只趿拉板,白洛因懒洋洋地走到水龙头底下,脑袋一垂,冰凉的自来水顺着脖颈子直接流下来,心里终于痛快了一点。 白汉旗,也就是白洛因的父亲,此刻正在扫院子。一米八五的大个头,每天窝在家里操持内务,如果他能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也就算了,偏偏还做不好。 所以白洛因一直看他不顺眼。 刷牙缸子里的水被白洛因吞到嘴里再吐出来,他打开水龙头,想把这些白色泡沫冲下去,结果发现水池子里的水越来越多,貌似又堵了。 一个分钟后,白洛因用一根木棍挑起水池里的一块破布,水流很快顺着水池子的眼儿流了下去。 爸,您又把我的裤衩倒水池子里了。 白汉旗刚扫到一半,听到这话,猛地顿住,扔下扫帚就朝晾衣杆走过去。一个、两个、三个数了好几个来回,都少了一条内裤。不用说,肯定洗衣服的时候落下一个,连同洗衣粉水一起倒进了下水道。
已完结
师兄卷土重来
青逸,少阳宗大道门大弟子,一生严于律己,从未做过有违正道之事,渡劫时却遇到了修魔者都不会有的四九重劫。他未能抵挡住最后一道劫雷本应魂飞魄散,却重生到七百年前,自己刚刚修真之时。冷肃,前生魔宗魔主,为人心狠手辣,正道人士无不除之而后快。今生却在少年时期便落入了青逸的魔掌之中 第一章:少阳宗 青逸是在看到天宇道人那张熟悉的脸时才冷静下来的,当然,他那张天生面瘫的脸在别人眼里冷静和愤怒都是一样冷冷酷酷的,看不出丝毫差距。 他面色冷酷地坐到天宇道人面前,面色冷酷地听着他的嘱咐,面色冷酷地不时点头应上一下。表面上看起来与平常一样,实际上思绪早就溜达到九重天外去了。 没有什么比天劫失败本应该魂飞魄散的人,一睁眼却发现自己回到了七百年前更惊讶更无法接受现实了。是那七百年的种种都不过是梦境?还是眼前一切只是临死前的幻象? 青逸猜不出来,猜不出来的情况下他选择了淡定,反正不过是三种可能,一是自己做了一个长达七百年的梦;二便是眼前一切都是他死前的回忆幻象;三嘛说不定是因为经历最后一道劫雷时发生的事,使他真的进入时空轮回中,回到了七百年前? 这其中最惨不过是第二种可能,一三者都是自己还活着并且很年轻,第二种嘛,临死前还能回顾自己的一生,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于是青逸淡定下来,目光直视天宇,看着那四百年前飞升,至今足有三百年未见的师傅,不由有些心潮澎湃。
已完结
随身空间之小旅店
一个奇怪的老板,一群奇怪的客人,不断发现奇怪的宝物,构成了这篇奇怪的小旅店故事! 第一章:小旅店 脑子有病!这是路过这栋建筑的村里人对这件旅店老板用得最多的形容词。眼前的建筑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一样,至于有什么不普通的地方,大概就是周围的花开得艳丽了一点,价格昂贵了一点;四周的果树结果多了一点,果子大了一点,看上去好吃了一点;小二楼的房子看上去宽敞了一点,修得漂亮了一点,十几个房间显得多了一点!好吧,这些一点一点加在一起就造成了这个农家小院比其他农家小院特殊了很多点。 而这个农家小院的门口,用木头做了一个简单的牌坊,上面雕刻着几个清秀俊雅的字:小旅店。没错,这里是一个旅馆,一个名叫小旅店的旅店。开旅店很平常,农家旅店现在也很普遍,但是在这穷乡僻壤之间开的旅店可能就着独一份子了! 小旅店位于一个二级城市下属的一个最穷的镇上的一个最最穷的乡里的一个最最最偏远的小山村——安家寨子里,别说有人回来来这里住店,就是有人想要迷路走到这里来也是不容易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看着这个小旅店的存在,十里八乡的人都要用上个脑子有病来形容旅店老板安逸信了。
已完结
意乱情迷(NPH)
一开始,他们将阮惜玩弄于掌心后来,她成为了他们的掌心宠弱鸡女主不知不觉反攻的故事剧情流肉文,NP 更多小说请收藏:www.po18vip.com 更多小说请收藏:www.xiaoshu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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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
冥冥之中,有一律令,它以得为失,以失为得。有人说代价越高,感情才会越发显得珍贵,所有的不依不饶,都是画地为牢!有时候孟织织会想如果自己不撒那个谎,甚至那个寒假不回家,结局会不会不一样!这种负疚感每每压着织织痛苦的喘不过气来!可是她从来不后悔认识叶以熵,更没有怪过他,就算发生那件事!她怪的从来只有她自己!孟织织:认识你,我从不后悔!叶以熵:有个笨蛋说过会长长久久的陪着我吃蛋包饭,当时听着好笑,但不知怎的我却信了,但她却食言了!————————————————————————————————————————————别被文案欺骗啊,这就是个小甜剧,讨论的就是一个终极问题爱情代价的天花板,得与失之间又该如何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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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途
这是一个苦逼魔修被情人和情敌联手坑死,重生回来却成了情人的后代子孙,然后想方设法潜伏到前情人身边,升级、报仇、搅基的故事。 楔子 残破古朴的大殿深处,影影绰绰显出了一个披着一层轻薄云雾般长袍的赤丨裸身影,正跨坐在一人腰间,修长的双腿盘绕在对方身上。虽只能看到背后一点模糊轮廓,却也令人顿生目荡神驰之感。他扶着身下人的双肩,身体不停扭动,每动一下,便从喉间逸出一声低哑却诱人情动的呻吟。 下方那人一手揽着他的腰身,手指徐徐而动,在他腰臀上抚摩。那人半身掩在阴影之中,看不清面貌,只能影影绰绰看出身形挺拔,身上衣袍倒还整齐,法袍外淡淡宝光笼罩,犹如真仙,动作却是露骨放肆,充满肉丨欲气息。 这样诡异又淫靡的场景并未持续多久,短短数息之后,一道凛然杀意便起自虚空,数点清光同时亮起,化成网罗天地的杀阵,每点清光都迸射出一丝杀机,在空中凝成长剑虚影,刺向那仅着云雾长袍的男子。 他身形微动,身外云雾般飘渺的长袍便化作淡粉色,猛然鼓荡起来,迎向空中直刺向他的剑意。云袍色泽越发深浓,隐现出丝丝血络,抵在上头的青色剑光再不得寸进,剑光也渐渐呆板起来,灵性仿佛被血色云袍所污,剑身停在半空中,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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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弯的,是弯的!!!(综漫同人)
主神让她穿越,于是她穿越鸟。主神让她穿男人,于是她披着男人皮,快快乐乐的去调戏软妹子。主神说【除了主角必须走的剧情之外,其余的随便你颠覆,除了主角一行人之外,其余随便死死活活】,于是这个世界悲剧了!男人们思考着,怎样才能把他(她?)掰弯。她淡定扭头,默默捂脸。其实她就是弯的,不用掰的 第一章:主角登场 这是一个游戏,谁制造了这个游戏已经不足为考,或许是诸神,也或许是恶魔,更可能是外星人,未来的人类,总之他就是这个游戏里的一员,或者现在已经成为这个游戏里的一员。 将一个选择放在都市里感觉到迷茫,感觉到自己已在腐朽的人面前,当他们选择了这个游戏后就会来到这里 口胡,她既没有啥迷茫,更没有觉得自己腐朽了,想她一个刚从一本大学以不错的成绩毕业,并且已经被一个不算差的公司录取,准备明天就去上班的三好青年,对现实世界还能有啥不满。 虽然咱是孤儿吧,但咱待的孤儿院的条件挺不错的,至少吃得饱,穿的暖,又有的知识学,照顾她们的阿姨老师也都很和蔼。 后来被一富婆领养,更是吃穿不愁,除了富婆太忙了点,比较不容易见到之外,对她也都是像亲生女儿一样好,也没有出现小说情节中被仆人欺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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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佣兵
宋枫是一名雇佣兵,对外做任务赚外快,对内听从国安调遣,日子过得既刺激又惬意。在一次任务中,他奉命接应假扮成毒枭的萧明轩,没成想那人竟被下了药,宋枫悲剧的献了一次身,二人自此纠缠不清。宋枫被组织拎回国,扔进了特种兵的选训队伍里,竟然归入萧明轩旗下。逍遥的日子就此不在,连豆腐块都不会叠的宋枫自此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第一章:开端 宋枫是个很神奇的存在。这不是他的自我认知,而是与他打过交道的众人给他下的定论。 通常当事人听到这则评价有两种反应:一是沉默片刻后悲戚的问:你没幸灾乐祸?这说明他刚刚被自家兄弟蹂躏完,另一反应则是高兴的笑:谢谢夸奖。这说明他正在享受生活。 宋枫在美国一家私人军事公司上班,是个热爱工作的好青年,并且严格遵守佣兵这一职业的基本准则:谁付钱就为谁卖命。虽然他在中国另有身份,但彼此的联系不多,以至于他经常有种佣兵是正职、为国家效命是兼职的错觉。 宋枫第一次与萧明轩牵扯上便是接了兼职,后来萧明轩每每想起那天混乱的情景都会感到阵阵头痛,他记得非常清楚,那天缅甸的气温高达40度,他与手下乘直升机缓缓降落在丛林的一处寨子,他的身份是毒枭,来这里自然为了毒品,上面说会派一队人提供火力支持,宋枫便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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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黑魔王墙脚(HP同人)
带着游戏系统和技能的雷尔穿越了。魂穿成为刚刚死去并且化为阴尸沉尸湖底的雷古勒斯·布莱克,雷尔表示,作为全属性被不明原因同时大幅削弱的前亡灵系法神,他感到压力很大。不过幸好,他手中正巧握有可以逆转阴尸尸毒的秘宝,只是这坑爹的说明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一章:穿越成阴尸?! 1982年4月30日。 此时距离新生的小婴儿救世主哈利·波特击败丧心病狂的黑魔王,从而将整个英国巫师界从不见天日的黑暗和恐惧之中解放出来的那天,已经过去了整整半年的时间。 在全英着名,同时也是唯一一所培养未成年小巫师成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里,战争的阴影似乎已然离人们远去了。 无论是在这里求学的各学院小巫师,还是几乎将自己的终生都奉献给了这座古老城堡的教授们,好像都已经习惯了生活的重归平静,以及他们德高望重的那位老校长时不时的装傻和抽风。 ——当然,或许还有那么一小部分始终坚持着银绿色的高贵和傲然的残余份子依然还认不清事实地在暗地里阴谋着策划些什么,但是对于现在的霍格沃茨而言,重新绽放出蓬勃的生机,似乎才是整个城堡的主旋律。 而可以想象,在这样的主体氛围之中,被学生们私下里称之为史上最恐怖教授没有之一的蛇院院长,目前观测而言爱好似乎(?)是魔药和自我折磨的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在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心情大概都不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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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很腹黑
宋梓涵十八岁生日那晚被霸道邪魅的美少年韩哲郗吃干抹净!继那晚之后,以为彼此不会再见。五年之后,宋梓涵大学毕业进入一家上市公司,却讶然发现该公司的总裁竟然是韩哲郗!这就是一个霸道腹黑总裁调戏小职员的故事! 第一章:霸道美少年 南国的秋天总有开不尽的紫荆花,放眼望去,人行道两边就是亮紫色的紫荆。油黑的沥青路上铺了一层紫色花瓣,经过路人践踏依旧保持着其娇艳的紫色。 这条沥青路平时走的都是学生,要不就是高中生要不就是大学生。所以,久而久之有人便将这条紫荆道美其名曰书香路。 穿着白色衬衣的男生骑着一辆黑色折叠式的自行车在紫荆道上前行,自行车头上挂着一个同样是黑色的手携式书包。紫荆花开了过后花瓣极容易掉落,风一吹,纷纷扬扬的紫色花瓣就飘飘然坠落,幽静而富有意境美。 紫荆道的前面路中间站着少年,双手插在裤袋,一头清爽的短发被挑染成栗棕色,白皙俊美的脸上带了邪魅的笑。骑车的男生忘了看路,直直地看着前面的美少年,之所以看着他,是因为美少年一直在盯着他看!为了避免认错人,才盯着清楚面貌。 在宋梓涵看了十几秒后,十分确定,自己并不认识前面一直盯着自己看的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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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那么几个人想弄死朕
本文讲述的就是一个昏君在死后重新回到过去,如何在波谲云诡的帝国权力斗争中求生存、谋发展,一遍遍被杀,一遍遍回到过去,努力寻找杀害自己的真凶,最终成为一代名侦探的感人事迹。警告:本文YY向,小白向,适量种田,酌量搞笑,不过就是一仅图一乐的日常吐槽循环重生文。 第一周目 人生自古谁无死,刺客没死朕先死。 什么叫成功的帝王呢? 闻欣觉得反正只要和他完全相反,那么就会是成功的了。 当然,他也没有打算当一个成功的帝王就是了。闻欣在被皇上了的时候,就确立了他这一辈子都将为之奋斗的目标——不让他的谥号变成末帝。也就是只要不当亡国之君,一切随意。 闻欣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既无识人之能,又无治世之才,如果不是他有一个当皇帝的老子,一群优秀聪颖却又内耗干净了的兄长,以及一个能文能武、忠心可鉴当了大将军的小舅子,这天下最尊贵的椅子怎么着也是轮不到他来坐的。 在被他的小舅子,司徒大将军黄袍加身的时候,闻欣其实是很茫然的。 我?闻欣犹记得当时他一身狼狈,站立于兵荒马乱的大背景之下,看着骄傲肆意的司徒大将军从头狼化身忠犬,毫不犹豫的率先跪倒在地,双手奉上了他于乱军之中抢下的传国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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